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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4年第一批生物产业专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12-18
    • 来源: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 文字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生物产业发展,根据《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2014年第一批生物产业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类别

    (一)深圳市生物产业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二)深圳市生物产业国际认证专项。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核准)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12

    (四)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附表和附件胶装成册(一式八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3-4号)。

    (五)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生物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生物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三、申报受理时间

    (一)在线申报:2013年12月17日9:00至2014年1月22日18:00;

    (二)书面受理:2013年12月18日9:00至2014年1月23日17:45。

    咨询电话:82105319。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2014年第一批生物产业专项申报指南

    2、深圳市生物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3、项目管理承诺函

    注:请申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项目备案在市发改委办理,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备案在区发改部门办理。详情请查: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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