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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届"深圳知名品牌"申报须知
    • 发布日期: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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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请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工业网:www.sfie.org.cn"名牌战略"专栏或深圳知名品牌官网:www.sztopbrand.com结合本企业所在行业选择下载适合的申报表格,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 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或通过自评尚未达到"深圳知名品牌"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可依据《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自愿申报"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

       
    3. 企业须按照品牌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提纲填报自评资料,品牌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提纲见申报表末页;

       
    4. 企业需提供本企业申报表(含企业品牌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提纲)书面材料和电子版(U盘或光碟)各一份;

       
    5. 企业提供申报品牌标识图案,同时提供品牌标识图案的电子版(CDR格式);

       
    6. 企业需按照表内要求填写企业简介,要求文字简练;

       
    7. 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009-2011)获得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科技进步奖、企业管理创新奖、深圳企业新纪录等其它重要奖项和行业奖项的各年度项目汇总表及其证书复印件;

       
    8. 申报表中的"市场占有率"是指在市、省或全国及全球的排序情况,凡达到前三位的需提供相应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统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9. 申报表须由企业所属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10. 企业需提供2009-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加盖财务章),集团公司或连锁企业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合并报表。表中涉及到的财务数据必须与财务报表一致,不一致的均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1. 企业需提供2009—2011年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表中涉及到的纳税数据必须与纳税证明一致,不一致的均以纳税证明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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