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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为深圳十年品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 来源:
  • 2013-05-09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文件

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全市品牌建设已经开展10年。10年 来,广大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机构从不同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深圳 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授予相应荣誉称号,以资表彰。

一、为表彰在深圳开展品牌建设十年历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

家,决定:

授予华为等11家企业“品牌建设卓越贡献奖”;

授予万科等10家企业“品牌建设杰出成就奖”;

授予徐航等9位企业家为“品牌建设优秀企业家”;

二、为贯彻中央关于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总体部署、配合服务型政府建设,感谢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对深圳十年品牌建设的贡献,决定:

授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家单位为“深圳品牌建设十年特别贡献奖”;

授予“深圳商报”等4家单位为“深圳知名品牌传播突出贡献奖”。

特此表彰,以资鼓励。

 

附:

1 “品牌建设卓越贡献奖”名单

2 “品牌建设杰出成就奖”名单

3 “品牌建设优秀企业家”名单

4 “深圳品牌建设十年特别贡献奖”名单

5 “深圳知名品牌传播突出贡献奖”名单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

201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