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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市职业能力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9-2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经研究,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职业能力专家,组建深圳市职业能力专家库。具体工作委托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承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专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机电工程、建筑业、电子业、信息通讯业、计算机软硬件、钟表业、印刷业、零售业、服装业、物流货运业、职业教育业、汽车业等12个行业的各专业。

二、专家库专家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政策。

(三)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职业能力建设评审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职业能力建设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取得高级技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指导训练团队的能力。

(五)愿意参加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六)身体健康,男女年龄均不超过70岁。

(七)对个别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独立判断和分析问题能力,或在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岗位担任技术管理骨干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年限的要求。

(八)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入选专家承担的主要工作

(一)参与各类职业能力交流活动。

(二)参与人才分布、院校分布、专业分布、人才发展趋势、人才需求情况、国际合作、双元制教育改革、职业教育发展等课题调研工作。

(三)承担工艺技术攻关、设备改造成果及技能人才的评审工作。

(四)承担职业能力制度建设、方案及标准拟定,起草各类技能规范。

(五)承担成果评审、人才评审、基地评审、行政审批事项等评审工作,以及办学机构、基地等评估工作。

(六)承担技工院校及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督导工作。

(七)担任职业技能导师、培训师,传授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带动和培养各类人才。

(八)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专家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专家联名推荐等方式报名。

(一)填写《深圳市职业能力专家库入库人员申报表》,本人签名,单位或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验原件,可扫描)报送至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秘书处(或原件扫描发送至协会邮箱)。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8楼809室,联系人:刘中英,联系电话:83797330,传真:83797292,邮箱:2678145219@qq.com)

(二)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专家库入库人员评审专家小组初步遴选,经我局确认后进入专家库,同时颁发专家证书。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5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职业能力专家库入库人员申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