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同志站在贯彻《规划纲要》的高度,明确指示我们:要把“深圳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做优。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是全国唯一坚持市场化评价为主、由消费者作裁判的名牌评价活动。在由“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名牌危机、社会各界纷纷质疑名牌评价机制之时,参与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投票的社会公众竟达850万人之多。这充分证明:市委、市政府关于由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名牌评价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深府[2003]6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完全正确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完全符合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名牌一是消费者认可,二是市场竞争力的指示精神。
当前,我们实施名牌战略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规划纲要》指导原则,把较为成熟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机制和方法,延伸到珠江口东岸城市,进一步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做大,首先把范围扩大到深莞惠经济圈;做强,就是在深莞惠三地打造一批知名品牌龙头企业;做优,就是在深莞惠乃至珠三角地区推出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优质品牌。
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中国工经联名誉会长顾秀莲同志在听取关于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颁奖典礼筹备情况汇报后,欣然命笔题词:“把深圳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做优”。
国家领导人和玉浦书记不谋而合的指示精神,已经成为激励我们坚定信心、勇往直前的巨大动力。
我们一定要让“深圳知名品牌”之花,开遍全国乃至整个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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