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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宣讲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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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帮助我市广大进出口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实施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内容,解答相关疑难问题,提高企业“直通放行”申报效率,定于本月15日在市民中心B区一楼多功能会议厅,我单位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举办《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宣讲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参会人员务必于14:45前入场完毕)
二、地点:市民中心B区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
承办: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深圳市诚信联盟协会、深圳市WTO学会
四、费用:全免
五、参会对象:进出口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外贸主管及关务人员等。
六、宣讲内容:
1、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规定》的重要意义;
2、《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规定》重点内容解读、答疑;
3、企业如何申报“直通放行”业务。
请参加企业于2008年8月12日前将回执传真至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咨询电话:25466424 苏文盛先生
82661105 罗秋园小姐
82107257 吴春燕小姐
传 真:25466420 25569945
特此通知。 |
二○○八年八月七日 |
“直通放行宣讲会”参会回执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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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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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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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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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或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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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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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回执”填好后请速传真至25466420、25569945,并拨25466424苏先生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