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宣讲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帮助我市广大进出口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实施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内容,解答相关疑难问题,提高企业“直通放行”申报效率,定于本月15日在市民中心B区一楼多功能会议厅,我单位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举办《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宣讲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参会人员务必于14:45前入场完毕)

  二、地点:市民中心B区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
  承办: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深圳市诚信联盟协会、深圳市WTO学会

  四、费用:全免

  五、参会对象:进出口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外贸主管及关务人员等。

  六、宣讲内容:
  1、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规定》的重要意义;
  2、《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规定》重点内容解读、答疑;
  3、企业如何申报“直通放行”业务。

  请参加企业于2008年8月12日前将回执传真至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咨询电话:25466424 苏文盛先生
       82661105 罗秋园小姐
       82107257 吴春燕小姐
  传 真:25466420 25569945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七日

“直通放行宣讲会”参会回执
企业名称   公司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参会人员 职 务 电 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或QQ)
         
         
         
                                      参会单位盖章:
注:“回执”填好后请速传真至25466420、25569945,并拨25466424苏先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