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深民函〔2008〕158号
 
各区人民政府、民政局,市直有关单位,相关社会团体、基金会,新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重大决策,在全市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市政府拟于近期召开建市以来首届慈善大会,并表彰一批自2003年以来,在我市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文化艺术、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个人和项目。为做好“鹏城慈善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和名额
  “鹏城慈善奖”共设立“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 “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爱心内资企业”、“最具爱心外资企业”、“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等5类奖项,每类10个,共计50个提名奖。最后从这50个提名奖中每类2个评选出共计10个“鹏城慈善奖”。

  二、表彰对象
  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热心支持和参与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对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和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及参与志愿服务等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事迹生动感人,并得到社会和群众公认的单位、项目及各界人士(含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并包括在此期间去世的个人)。以在我市开展的慈善公益活动和我市慈善公益人物为主要评选表彰对象。

  、评选条件
  1.“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长期关心慈善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且捐款总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
  2.“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在志愿服务、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慈善领域内作出除捐赠以外的其他突出贡献,具有
    重大社会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3.“最具爱心内资企业”:长期关心慈善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且捐款总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内资企业。
  4.“最具爱心外资企业”:长期关心慈善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且捐款总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外资企业。
  5.“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在深圳市范围内实施的在创新、管理、行业影响等方面对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的慈善项目。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报名:2008年5月中旬——2008月6月上旬
     1.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鹏城慈善奖”评选活动;
     2.联合新闻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海选“市民评委”及“鹏城慈善奖”徽章标识物。

  (二)社会推荐:2008年5月上旬-2008年6月15日
     1.面向全社会,通过网络等各种途径推荐候选对象;
     2.推荐成功后,邮寄影像资料及捐赠凭证。

  (三)材料整理:2008年6月上旬
     1.推荐材料的审定。
     2.捐赠凭证的审定。
     3.整理筛选。评选办公室根据各种评选原则,整理出100份事迹突出的有效推荐材料报送评委会,原则上每奖项各
       20份。

  (四)初评:2008年6月中旬
     召开第一次评委会,从100份材料中,根据评委投票,评选出50个“鹏城提名奖?提名奖”(2选1)。

  (五)公众投票:2008年6月中旬——2008年6月下旬
     1.公示50个“鹏城慈善奖?提名奖”,接受公众投票监督;
     2.组织新闻媒体,对候选人进行专访等集中宣传。

  (六)终评:2008年6月下旬
     召开第二次评委会,50个提名奖中最终选出10个“鹏城慈善奖”(5选1)。

  (七)表彰:2008年7月上旬召开深圳市慈善大会,对10个“鹏城慈善奖”获奖对象及40个提名奖获得对象进行集中表彰、宣传。

  五、推荐时间、办法和方式
  (一)时间:2008年5月中旬——6月上旬

  (二)推荐办法:
     1.各区民政局、慈善会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对象。
     2.市级其他机构推荐。市直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深圳警备区组织推荐本系统的表彰对象。
     3.其他公益慈善民间组织推荐。
     4.社会各界推荐。
     5.媒体推荐。
     6.个人或机构自荐。

  推荐单位根据推荐要求,填写《评选表彰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捐赠收据复印件、事迹材料电子版、音像材料)。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截止接收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

  (三)推荐方式
     1.网上推荐:www.szmz.sz.gov.cn/csh或www.sznews.com
     2.电话推荐:0755-82485928,82485528
     3.传真推荐:0755-82485880
     4.电邮推荐:csh@sz.szmz.gov.cn
     5.信件推荐: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三楼 邮编:518029

  六、其他事项
     1.请“鹏城慈善奖”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材料要求,撰写2000字以内参评材料,材料格式参见附件。
     2.首届慈善大会拟进行改革开放以来的全市慈善公益事业成就展,请按此时间准备本单位参展的图片和文字资料。
     3.为了宣传慈善,在全市形成慈善氛围,市民政局、市慈善会联合深圳商报每周出刊一期《慈善视窗》,集中宣传
       在我市慈善公益领域做出贡献的组织、机构、企业和个人,请各单位踊跃组织稿件。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 首届“鹏城慈善奖”推荐表
附件二
2002-2007年度“鹏城慈善奖”捐赠资料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