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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开始申报

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启动公告 “深圳知名品牌”申报须知
“深圳知名品牌”申报条件 2008申报表格
关于第三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申请复审的通知

关于第三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申请复审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鉴于第三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已三年期满,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称号(深圳知名品牌)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须按相关程序申请复审的规定。贵公司本届须对获奖品牌申请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复审的企业请登录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网站:www.sfie.org.cn,下载第五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申报表格中的复审申报表格,并请认真阅读申报表格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含文字资料及电子版)。

  二、申请复审的企业须提交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三年来企业在提升品牌资产、实现经济效益和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等方面的突出成绩和实现业绩改进的措施及成果总结)和企业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内容见复审申报表的最后一页。

  三、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请在复审申报表格的对应栏目中认真填写并注明获得时间。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的企业,将自动丧失“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五、复审申报表须经本行业协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复审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表与其他相关资料送至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六、申请复审的时间为5月13日—7月13日

  联 系 人:王工 、吴小姐 传真:83688744
  咨询电话:83778620、83688376
  市工经联网站:www.sfie.org.cn“名牌战略”
  地址:华富路南光大厦1018室(上海宾馆北侧)

  附件: 2008申报表格(复审申报表)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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