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抗震救灾倡议书 ( 2008年05月14日) 深圳产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   市属国有企业1至5月份利润总额增长8.5%   深企备足品牌要抢滩南美市场   中兴通讯承建中亚首个商用NGN网络   深圳上半年出口412.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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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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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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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深圳知名品牌”(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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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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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开始申报

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启动公告 “深圳知名品牌”申报须知
“深圳知名品牌”申报条件 2008申报表格
关于第三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申请复审的通知

“深圳知名品牌”申报条件
  第六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工作正式启动,企业的申报时间为5月13日至7月13日。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不设定申报和评价范围,申报条件如下:

  1、在深注册登记。参评企业须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

  2、注册自主品牌。企业生产、服务的品牌商标须依法注册登记。

  3、质量优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深圳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于坚持自主创新,特别鼓励拥有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参评。

  4、市场竞争力强。企业市场销量(或营业额)居本行业前列,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5、社会信用良好。申报企业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产品质量事故、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投诉纪录。

   6、承担社会责任。申报企业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倡高效益低能耗。近三年无重大人身安全、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无超标排放和噪音、水资源及空气等污染环境的问题。特别鼓励坚持循环经济、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等方面卓有成效的企业品牌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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